法律问答

我可以在生产那个月领取生育津贴吗?

社会保险
2023-08-04 15:18: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0天;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0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 这个需要看您所在区域的具体情况。
    如果所在区域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生育保险)的,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
    所以生育津贴是属于五险(基本医疗保、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里的其中之一生育保险给予的补助,只要生育保险没有断缴,应该是可以继续领取的。
    不过不同的区域还是有区别的,最简单的方法就是打12333电话直接进入人工咨询,或者到当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窗口当面咨询清楚。
    如果所在区域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通常为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通常是98天。属于这一种的,辞职后应该是不可以再领生育津贴。
  • 法律分析:生育津贴一般在妇女分娩后三个月内由单位出示相关证明向相关主管部门办理申领手续,然后生育津贴先打到单位的账户再由单位,如果已经提交了资料的话一般当月提供了下月的几号就会打过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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