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婆婆被打了,对方负全责。她右脚趾轻微骨折,住院一周。她能支付多少费用?56岁在酒店工作,月薪3500元。对方保险公司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8-04 15:20: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被人打伤了首先应当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对打人者作出处罚,然后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进行人身损害赔偿。赔偿标准如下:
    1.医疗费。按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
    2.误工费。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的,按受害人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或相同、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按护理人员的收入计算。
    4.交通费。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5.残疾赔偿金。按鉴定后的残疾等级计算。
    6.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第1款,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 被人打伤,应该要求这些赔偿: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护理费以及住宿费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被人打伤,应该要求这些赔偿: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护理费以及住宿费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