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离婚户口迁移的手续是:
1、到迁入地申请准迁证;
2、当事人凭准迁证、户口本、离婚证等相关材料,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3、到迁入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第十九条
公民因
结婚、离婚、
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