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既有人保又有物保如何承担责任,法律规定是什么?

社会保险
2023-08-04 15:50: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既有人保又有物保的应当根据约定承担责任,如果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是债务人提供物的担保的话,则债权人应当先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则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 即有人保又有物保的,当事人之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如果是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债权人应当先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是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 人保和物保并存的时候承担责任的方式为: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