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只有对方手机号码,可以起诉对方吗??

债务追讨
2023-08-04 16:18: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仅凭手机号是不可以起诉一个人的。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有明确的被告;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只有被告人的电话号码是不能对其进行起诉的。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没有对方手机号码可以起诉离婚。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的要求是提供明确的被告,条件一是被告必须有姓名,条件二是必须有住所,或者在该法院管内有经常居住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
    因此没有对方手机号码但是有满足两个条件的,可以起诉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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