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妈妈拿着彩礼钱不想分我怎么办?

2023-08-04 16:36: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结婚彩礼钱可以给女方,也可以给女方父母,主要是赠送和受赠的一方要协商一致。在结婚登记之前就给付彩礼的,如果后面没有办理结婚登记,那就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女方收的彩礼,在以下情况中,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以离婚为前提,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以离婚为前提,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我国人民法院在处理彩礼纠纷时应该遵循的原则原则包括有:要依所给付财物的性质是否属于彩礼而区别对待;适用过错原则;维护子女的利益;对同居关系引起的彩礼纠纷应慎重审查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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