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假期遇到春节,假期要顺延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8-04 16:36: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应当依照合同约定执行,春节不属于不可抗力或者情势变更情况。
    春节期间停工、复工时间,是否可以作为工期顺延时间的书面证据,要看停工、复工造成的原因,如果不是发包人的原因,而合同中未明确春节期间工期顺延,则不可以作为工期顺延的理由。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180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因春节放假如果当事人对此有约定的可要求工期顺延。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等条款。对于工期顺延没有约定的,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七百九十五条
    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 因春节放假如果当事人对此有约定的可要求工期顺延。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等条款。对于工期顺延没有约定的,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七百九十五条
    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