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和聋哑人打架,聋哑人先开始,我还手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8-04 16:3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聋哑人主要责任,因为聋哑人先动手,导致打架开始,有主观责任,正常人负次要责任,因为正常人也动手了,并且还要看聋哑人动手原因,比如可能是正常人侮辱聋哑人在先。
  • 打架斗殴 这些行为在日常生活中时常能够遇到,这是一个民事行为,一般按照双方的过错来追求双方的责任,如果说在斗殴的过程中,因为情况比较严重有导致人受伤的,但是疑问没有办法认定是谁造成的,就由组织者承担主要责任。那么关于打架斗殴谁先动手谁就要承担责任吗?
    一、打架斗殴谁先动手谁就要承担主要责任吗? 不能片面的认为先动手的就要承担赔偿责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双方因 民事纠纷 而引起的打架斗殴,需要根据双方的过错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一般来说,先动手的一方 过错责任 较大,当然如果对方侮辱、诽谤在先,情节恶劣的,那责任就另当别论了,具体双方责任大小是需要法院综合全案来确定的。 如果是一方无故殴打另一方,那么被打一方是可以采取 正当防卫 的,给对方造成的损伤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打架斗殴的法律主要有 治安管理处罚法 和 刑法 。
    二、法律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 故意伤害 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 寻衅滋事 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 、 拘役 或者 管制 :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
    三、 故意伤害罪量刑 标准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一)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伤情接近 轻微伤 ,社会影响不大、被害人有过错或被告人全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为拘役刑或管制刑;
    (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虽构成轻伤,但伤情接近轻微伤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伤情介于轻度和重度之间的,为有期徒刑一年;伤情接近重伤的,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尚未达残疾标准的或损伤程度与 轻伤标准 接近的,为有期徒刑三年;
    (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造成被害人10级残疾的,为有期徒刑四年;每增加一级残疾等次,刑期增加一年。【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被害人6级残疾的,为有期徒刑十一年;每增加一级残疾等次,刑期增加一年。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为有期徒刑十三年。 【重处、轻处特别规定】有下列情形的,予以重处: 伤害多人的,在其中最重伤情的基础上,每增加轻伤1人,按照所增伤情的轻重程度,确定递增幅度,轻度的,刑期增加三个月;中度的,刑期增加六个月;重度的,刑期增加九个月;每增加重伤未达残疾标准或接近轻伤标准1人,刑期增加十个月;每增加重伤1人,致10级残疾的,刑期增加一年,依次每增加一级残疾等次,刑期增加六个月。 持管制刀具伤害他人的,从重10%。 在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中故意伤害他人的,从重10%。 伤害对象为70岁以上的老人、14岁以下的儿童、残疾人、怀孕妇女的,从重5%。 因为邻里纠纷、 婚姻纠纷 等民间矛盾引发的故意伤害,从轻10%。 打架斗殴谁先动手 谁就要承担主要责任吗?这样的说法其实是不正确的,打架斗殴涉及到很多人,所以在责任的认定过程中一般根据过错来认定,谁存在过错,谁就要承担责任,并且因为是组织的行为,所以组织者和积极参与的所承担的责任更大。
  • 法律分析:即使是聋哑人打人,可能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也可能涉嫌故意伤害刑事犯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
    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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