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去年10月份,出了一场事故,有人伤,我全责!过去半年了对方一直不联系我,想想没多大事,就把车走了个保险,现在对方又找我理赔,但是车险显示已结案,还能进行人伤理赔吗?

保险赔偿
2019-06-02 08:20: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向保险公司索赔,最重要的就是及时报案首先是确定事故责任。如果涉及第三方,可以选择双方自行协商处理,也可以由交警开具交通事故处理证明。如果是第三方责任,则需要向第三方索赔。
    如果是保险车辆驾驶人的责任,则涉及向保险公司索赔。  一般来说,保险公司都会要求投保人在车辆发生损失时48小时内报案,如果发生盗抢则应在24小时内报案。保险理赔部负责人介绍说,客户可以直接拨打电话在三分钟之内就完成报案。
    如果车主未能及时报案,可能造成保险公司在理赔中增加审核流程,延误理赔速度。所以,如果您在使用车辆的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应该在第一时间内向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
      在电话报案之后,保险公司会派查勘员现场拍照,并对受损车辆进行定损。查勘员会反馈给客户一张定损单,该单上标明了哪些部位需要修理或更换,以及修理的价格。不过,如果在修理过程中就修理部件和价格有异议,可以与保险公司协商重新定损。
      在车辆修复完毕后,您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索赔材料。不同性质的交通事故,需要提交不同的单证。安邦保险理赔部负责人介绍说,一般来说,需要提交保险单、被保险人身份证、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交警出具的事故证明等;在涉及第三者时,需要提供第三者身份证、财产损失证明或人身伤残证明等单据。
    保险公司对这些资料进行审核,并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付。  在提交完索赔资料后,最后一步就是拿到保险公司的赔款。通常而言,车主本人持身份证领取赔款。
  • 对方对事故承担全部责任的,您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您的全部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造成伤残的,还可以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 你好,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二、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四、具体的赔偿项目和金额的计算标准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里面有详细的介绍,建议查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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