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不享受灵活就业的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是什么?

社会保险
2023-08-04 18:2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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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以下情况不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1、已经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
    2、工商营业执照虽然已注销,但已享受税费减免政策满3年的;
    3、不能提供申请年度缴纳养老保险费原始凭证的;
    4、已享受灵活就业补贴政策满3年的;
    5、以前年度已享受灵活就业补贴政策,但申请年度没有参加复核的;
    6、在申领年度内,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
    7、协议保留社保关系的人员;
    8、失业前在最后一个单位就业时间不足一年的;
    9、无正当理由两次不接受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和基层劳动保障机构介绍上岗的。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 第四条 国家对个体工商户实行市场平等准入、公平待遇的原则。
    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进入的行业的,登记机关应当依法予以登记。
  • 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是指,为鼓励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减轻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压力,或为降低企业的用人成本,鼓励其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对上述个人或单位在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后实行先缴后补,给予一定费用补贴。属于就业困难人员的高校毕业生,在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以享受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数额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
    具体补贴标准由省级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
    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后,要向街道(社区)申报就业。灵活就业人员应按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每季度终了后,按规定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对上季度已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
    社会保险补贴资金申请材料应附:由本人签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盖章确认,注明单位、岗位和地址等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本人法律依据:《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登记证复印件和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上季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单据等凭证材料。
    社会保险补贴资金申请材料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后,按规定将资金支付给申请者本人。
  • 各地的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标准不同,通常不超过灵活就业者实际缴费的2/3。比如,重庆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标准是:按其实际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费、职工医疗保险(含大额医疗保险)费的2/3计算。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一般最长可以领取三年的时间,如果距离退休不足五年,那么可以领取最长五年的补贴。当然了,如果期间自己找到工作,那么这笔社保补贴是无法再领取的。法律依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的通知》 第七条 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范围包括:符合《就业促进法》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
    社会保险补贴用于以下方面:
    (一)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以及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二)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对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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