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强制执行后对方无力偿还怎么办人也找不到什么好办法?

债务追讨
2023-08-04 19:0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强制执行后对方无力偿还的处理办法如下:
    1、法院强制执行过程中发现对方没钱,申请执行人可以请求法院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等强制执行的措施;查封是一种临时性措施,是指人民法院对被申请执行人的有关财产贴上封条,就地封存,不准任何人转移和处理的执行措施;
    2、一般是针对于一方不履行判决的情形,当事人才会向法院申请法律强制执行。如果法院在调查了之后确实没有查到可执行的财产,那么法院就会暂时停止,等对方有可执行的财产之后就可以马上恢复;
    3、若对方确实没有执行能力,并不会因为没有执行能力而被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以转移财产等方式逃避执行的,有可能构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 一、申请强制执行后对方不给钱怎么办
    1、申请强制执行后对方不给钱的,需要分情况进行讨论:
    (1)强制执行后还不还钱的,如果被执行人有能力还钱但不还可以由采取其它执行措施,包括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
    (2)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无履行能力的,可由法院暂时中止执行,但之后申请执行人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具有可执行财产都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二、强制执行的条件有哪些
    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必须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具有可执行的内容;
    3、申请执行人必须是法律文书规定的权利人或者权利承受人;
    4、义务人没有按期履行义务;
    5、属于执行法院管辖。
  • 被执行人无力偿还的,可以中止执行,等到其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时候再恢复执行。一般是当债务人根据生效的法律判决文书依然拒不履行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四十五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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