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脚踝骨折厂没有社会保障,最低能工厂赔偿多少?

工伤索赔
2023-08-05 02:39: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工厂受伤骨折的赔偿如下: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
    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的认定程序是什么
    1、申请。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提出申请认定,单位不提申请的,劳动者在一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提工伤认定申请要准备相应的材料;
    2、调查。
    接受申请后劳动保障部门应当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
    3、认定。一般于60日内作出认定。
  • 工伤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用、一次性残疾补贴、一次性就业补贴、一次性医疗补贴、停工工资、食品补贴、护理费等。上述项目应由谁赔偿,应根据以下情况区分:单位缴纳工伤保险,除停工工资和一次性就业补贴外,其他项目一般由工伤保险支付,当然,如果公司缴纳的社会保障基数低于劳动者工资标准,相应的差额由单位承担;单位未为劳动者开立工伤保险账户的,所涉及的所有赔偿均由单位承担;单位为劳动者办理工伤保险登记但未缴纳保险费的,劳动者发生工伤后发生工伤后可以及时补缴的,补缴后的新费用由社会保障部门和公司协商承担,补缴前发生的由单位承担。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 一、脚趾骨折工伤赔偿标准
    1、脚趾骨折工伤赔偿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二、工伤鉴定程序和材料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