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现在和朋友合租。我不租,但我的朋友还在。我提前转租,找个好人租。因为约定提前离开,朋友应该给日租两倍的违约金。但是我是转租。第一种是只能扣一半押金,不能扣朋友。第二种是合理扣除所有押金吗?第三种是房东不同意。如果我走了,我会说日租金的两倍是合理的

房屋租赁
2023-08-05 05:36: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和房东签订的合同是怎样的呢
  • 如果协商不成,搜集证据起诉
  • 法律分析: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如果出租人经要求后还是拒不缴付,出租人就可以请求法院强制其缴纳租金了。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八条 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