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结婚8年了现在离婚,问哈共同财务,共同债务,我们婚后有一套房子,一个车子,房子是他父母的名字,房子他父母借的亲戚家钱,但借的都没有签字,借的好多我也不晓得,这个房子算我们共同财务吗?他父母借的钱算共同债务吗?车子是我老公的名字,我老公在两年前生个病,也是他父母借的亲戚家,没有签任何字, 这个也算共同债务吗?

离婚
2019-06-02 08:54: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子女是年满18周岁成年人,父母对成年子女没有监护权了。此时子女欠下债务,由子女自己承担偿还责任,父母没有法定义务代替还债。
      除非是子女死亡,父母作为继承人在继承完毕遗产之后,需要承担遗产价值之内的债务清偿责任。
      《继承法》:
      第三十三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第三十四条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民法通则》:
      第十一条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 对于夫妻关系只是期间所产生的债务,一般情况下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 夫妻在离婚时,因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未作处理,或者在离婚后产生的因原财产处理、子女抚养所负的债务,形成离婚后的共同债务。
    具体情形如:
    (1)离婚时双方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所负债务作出处理,离婚后债权人主张权利的;
    (2)夫妻双方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虽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但离婚后债权人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的;
    (3)离婚后因就分割原夫妻共同财产所必须支付的费用,如共同委托的评估费、鉴定费、过户费等财产处理费;
    (4)因抚养子女或行使子女监护权,未成年子女侵犯他人权益所致的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58条规定:“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侵害他人权益的,同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确有困难的,可以责令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共同承担民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