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子户口不在一起,土地确权证在一起,父亲死了,土地会收回吗?

土地纠纷
2023-08-05 07:52: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可以收回,
    1.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2.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3.当出现某种法律事实或原因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4.即可以收回农村集体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包括农用地使用权和农村集体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依照前款第
    (一)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 法律分析:父亲死了土地证会被依法收回,个人只有土地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因此父亲去世后,土地使用权不是他的遗产,依法不能继承。国家或者集体作为土地的所有者,可以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
    只有对于个人承包,才可以依照国家法律规定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可以收回,
    1.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2.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3.当出现某种法律事实或原因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4.即可以收回农村集体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包括农用地使用权和农村集体土地的承包经营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依照前款第
    (一)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