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哪些案件?

2023-08-05 08:07: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的案件有: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人提起的诉讼;非军人对非文职的军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另一方提起的离婚诉讼;追索赡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8、
    9、
    10、
    11、
    12、13条
  • 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的案件有: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人提起的诉讼;非军人对非文职的军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另一方提起的离婚诉讼;追索赡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8、
    9、
    10、
    11、
    12、13条
  • 下列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辖: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合同纠纷中协议由原告住所地管辖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第三十四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