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问一下,我现在在外面训练,然后我的身份证不见了。我可以在其他地方补办吗?没有跨省

2023-08-05 08:16: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目前全国都可以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
    离开户籍地的群众异地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有以下步骤:
    第一步,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法律依据:《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
    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第二步,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第三步,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 身份证在外省丢了补办的,有3个步骤。分别是:
    1、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工本费;
    2、受理申请后,把受理信息传送到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审核签发;
    3、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要交回原证。
    法条法律依据:《公安部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 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 实行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异地受理。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的有关规定,改革现行居民身份证办理机制,对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由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委托现居住地公安机关受理。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 身份证丢失补办流程:
    1、申请人或代补办人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一般为公安派出所)办理补办手续。
    2、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3、工作人员校验户口簿和审阅《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4、缴纳证件工本费用并领取办理回执。
    5、收到领取通知或者办理身份证60个工作日后,携带办理回执到办理地点领取身份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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