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屋转让需要准备哪些手续和资料?

房屋买卖
2023-08-05 08:44: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屋转让需要的资料:
    1、不动产权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委托办理登记的提交代理人(监护人)身份证明、监护关系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4、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
    5、证明发生变更的材料(转让合同)。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八十七条 申请不动产转移预告登记的,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转让合同;
    (二)转让方的不动产权属证书;
    (三)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四)其他必要材料。
  • 法律分析:房屋转让需要的资料:
    1、不动产权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委托办理登记的提交代理人(监护人)身份证明、监护关系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4、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
    5、证明发生变更的材料(转让合同)。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八十七条 申请不动产转移预告登记的,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转让合同;
    (二)转让方的不动产权属证书;
    (三)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四)其他必要材料。
  • 房屋转让需要的手续有:签订房屋转让合同,提交申请材料至房管局;填写申请表格和存量合同,房管局给予回执单;核税缴税领取完税凭证,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