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异调解丢失,再婚怎么办?

起诉离婚
2023-08-05 10:05: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再婚需要的程序是:
    1、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
    2、婚姻登记机关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
    确认无误且符合登记条件的,当场发给结婚证。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 再婚需要的流程:
    1、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提交相关材料并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七条规定,结婚登记应当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法律依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七条
    结婚登记应当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第二十九条第一款
    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第三十七条
    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结婚证。
  • 双方当事人以诉讼方式解除夫妻关系的,可以自收到法院离婚判决书之日起在任何时候办理再婚手续。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再婚的登记和结婚登记是一样的。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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