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三个人合伙开店,前期没有签合同,店开起来过后我想签合同,他们不愿意签,有没有什么办法呢?

2019-06-02 09:30: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对合伙企业的债务,应先以合伙企业财产偿还,只有在不足清偿时,才用合伙人的个人财产清偿。不足清偿部分,由合伙三人按其协议约定,依照其出资比例,以其各自的财产承担责任。
    当其中一位合伙人的个人债务与合伙债务共同存在时在这种情况下,个人财产首先应当偿还其个人债务;而在合伙经营中的应有份额优先用于偿还合伙债务。
  • 租期为六个月以上的,必须订立书面合同。如果没有书面合同,视为不定期租赁。租赁双方均可随时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租期不明的处理】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 没签房屋租赁合同的,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根据相关的法律依据:租房时如果没有签订合同,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不定期租赁的法律后果就是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可见,不签合同,这对于双方来说都是不利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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