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请问一下,我朋友因为盗窃案被警察抓走了,抓的时候我问他是哪里的派出所他说是南海区的,第二天我又打电话问是哪里的他说是海珠区的,现在我朋友被抓走了六天了还不知道人在哪,如果找到人在哪里我可以给他送钱和衣物吗?警方如果没证据什么时候可以放人?

刑事辩护
2019-06-02 09:29:4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您好,根据《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您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入室行窃,如监控录像等,则可以收集相关证据,报警处理。
  • 朋友涉及盗窃罪应当根据盗窃数额定罪量刑:
    (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至三千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为起点。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