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两个月前在在一工地上干活,跳入没有标识的施工坑(当时用薄板盖住)内,造成腰部一小骨头骨折,医生当时说需要自己养着,不能手术,于是与工地签署补偿两万元的合同。现在过去两个月了,昨天去医院复查,医生说当时没有进行有效治疗,所以会造成很大的后遗症,我是家里的顶梁柱,全家人的生活全靠我一个人,现在我不能干活,而且将来对家庭经济收入造成很大影响。请问律师,我还能通过法律途径,重新索要赔偿,争取自己的合法利益吗?

其它
2019-06-02 09:31: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于医疗损害赔偿而言,首先必须确定医院对于事件的发生存在过错,构成医疗事故,需要承担责任,这样才可以要求医院按照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比例进行赔偿。但是该事件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医院对于事件的发生是否存在过错、存在多大的过错这些问题因为医疗活动具有非常强的专业性,一般人是没有办法判断的。
    建议您向专业的医疗事故鉴定部门申请进行鉴定,以确定上述事项。在进行鉴定之后,确定构成医疗事故并且明确了医院的责任比例的,可以要求医院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交通费、住宿费等费用。

  • 1、建议先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
    2、认定为工伤后,如果您认为你的伤害有可能构成残疾的,在伤情稳定的情况下,向劳动局提出,由劳动局指定的工伤医院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鉴定)。
    3、根据鉴定的结果,可以主张具体赔偿项目可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工资、伙食补、交通补、营养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4、另外,工伤赔偿基数按照受伤之前12个月的实际正常工作月份应发平均工资计算,社保赔偿的基数如与实际工资存在差额,则单位要承担差额的赔偿责任。
    5、如果单位没有办理工伤保险中,则全部由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 汽车租赁合同受法律保护吗?双方签定的租车合同,只要合同内容不违法,签订合同的当事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且意思表示真实且自由则受法律保护。合同分为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
    有名合同是指在合同法中明文规定的合同,无名合同是指虽然没有明文规定但是符合合同的一般规定,参照有名合同的规定。汽车租赁合同可以参照租赁合同。
    合同是一个有很大灵活性的法律文件,主要是尊重双方的约定,这里你们双方已经约定好车子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都由承租方承担,就没有问题。
    除非有合同无效的因素,以下截至《合同法》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十三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车子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都由承租方承担)像是这种完全免责条款,对方应当在订立合同时向你明确指出,对方是否指出,你是否表示同意。

    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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