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去医院做伤残鉴定需要在哪家医院做

工伤索赔
2023-08-05 10:26: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要去专门的医院做,伤残鉴定应该去医院的司法鉴定科去鉴定,需要准备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 法律分析:首先伤残鉴定一般是由有做伤残鉴定资格的医院(三甲医院好像都可以)或者中级人民法院以上法医室公安分局以上法医室来进行的,你需要带上的是住院的全部手续(包括病例,住院期间的住院档案这个在医院就可以复印出来,医生的诊断证明)还有你本人要去,以上就是所有的东西,当然如果是牵扯到民事或者刑事案件的话,最好由本人提出申请由法院来指定伤残鉴定的鉴定部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法律分析:工伤伤残鉴定不是通过医院鉴定,而是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劳动鉴定机构的组织形式一般为“劳动鉴定委员会”,在有的中小型企业称为“劳动鉴定小组”。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一般由劳动、卫生、人事等行政管理部门和工会的主管领导组成。少数地方还吸收物价、民政等部门的同志和大医院院长参加。劳动鉴定委员会主任大都由劳动行政部门的主管领导担任或由市、县的政府负责人担任。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