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同事一起吃饭喝酒。我没有喝酒。我中途走了。我走后,一个同事骑着电动车走了。途中摔倒导致瘫痪。我需要承担责任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8-05 11:06: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责任承担需要结合双方过错来定,若两人以上没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但其分别实施的数个行为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应当根据过失大小或者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责任的承担应按过失的大小来划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定,建议委托律师来保障您的最大权益。
  • 喝酒出车祸,一起喝酒的在下列情况下不需要承担责任:没有强迫性劝酒、明知对方不能喝酒没有劝其饮酒、已经将醉酒者安全护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酒后驾车进行劝阻的,其余情况下,则需要承担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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