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在下班时发生交通事故,鉴定书甲方全责,我无责,单位报工伤需要什么材料!甲方已经报销了,厂里还能不能再次报

2019-06-02 10:03:5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交警主要负责调解及事故责任的划分,驾驶证、行驶证等暂扣后需返还司机,具体赔偿事宜还需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未果可考虑诉讼途径,受害人可诉赔偿项目主要包含: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伙食补贴、精神抚慰金、财产损失及交通费等,若构成伤残(需进行司法鉴定,本所常年与司法鉴定机构合作)还可主张残疾赔偿金。
    上述赔偿具体数额视伤者受伤情况而定,目前无法定论。 如有需要,可随时来电交流,以期维护你方合法权益。
  • 自受伤之日起30天内,用人单位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没在30天内提出工伤申请认定工作的,伤者或家属可以在一年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超过一年的不再受理。工伤认定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原件);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受伤人身份证;
    4、用人单位登记注册资料(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5、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6、初诊病历资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收到以上资料之后会给你一张你提交的材料清单(一式两份);人社局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还会给你一张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一式两份),经劳动局认定为工伤的,人社局再出具工伤认定决定书(一式四份)。
  • 需要提供能够证明交通事故的证据,例如:现场目击证人、当事人现场摄像、双方的对话录音、道路监控录像,交警的询问笔录、处理结果,等等。

    一【证据的价值】
    作为证据,最重要的就是能够说明问题,能够印证某一事实的存在性,与客观事件的发生有着必然联系。这其中包括直接证据和旁系证据。直接证据就是不需要其他旁证相关联,直接就可以说明问题、证实事实。旁系证据则需要与相关其他证据并联、串联在一起使用,起到一种辅助证据的作用。如果不能与事实本身相关联,则没有证据价值。

    二【《民诉法》规定的证据范围】
    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伤残鉴定费是指交通事故中受伤的当事人在需要伤残鉴定时,到专业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所支出的费用。按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就伤残鉴定费的赔偿标准及相关问题,结合实践,我们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伤残鉴定费的标准。伤残鉴定费的赔偿标准就是伤残鉴定机构收取的费用,鉴定机构是合法的专业鉴定机构。对于鉴定费,赔偿时需要保存鉴定费的票据,同时还应当与鉴定结论进行对照。  
    (2)对于伤残鉴定,受害人最好是和致害人一起申请合法的专业机构进行鉴定,如果是单方面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当事人要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察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鉴定结论是属于证据之一,如果致害方不认可鉴定结论,是可以申请法院重新鉴定的,如果重新鉴定与原鉴定不服或不存在伤残情况,法院是可能不支持赔偿鉴定费用的。  
    (3)受害人申请伤残鉴定,如经鉴定不够伤残级别,受害人能否要求赔偿伤残鉴定费用。从理论上说,笔者认为,作为一般普通人,在没有专业鉴定知识情况下,除从一般普通人能够认知的不可能构成伤残的情形下,比如划伤、碰伤等轻微伤害。当事人申请伤残鉴定不构成伤残是支出的费用是可以要求赔偿并得到支持的。但如果第一次鉴定不构成,反复进行鉴定,超出一次的鉴定费用是不应该承担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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