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交了罚款后,收到不罚款的信息怎么办?

行政处罚
2023-08-05 12:06: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被罚款的要及时去交罚款,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对于罚款处罚不服的,当事人应当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定程序提出诉求、维护权益。
  • 派出所民警乱罚款,不给罚款收据,可以向派出所的上级督察举报。
    派出所的职责是:
    1、负责宣传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负责维护辖区治安秩序;
    2、负责管理常住户口、暂住户口,受理常住户口的变动登记和暂住户口的申报登记;
    3、负责居民身份证的管理工作;
    4、负责组织落实对一般违法人员的帮教工作,组织落实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5、负责对依法判处管制、缓刑以及假释、监外执行、保外就医的犯罪分子的监督改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六条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三)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四)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五)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六)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七)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八)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九)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十)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十一)对被判处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执行刑罚;
    (十二)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十三)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二条 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参加非法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参加罢工;
    (二)泄露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
    (三)弄虚作假,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
    (四)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人犯;
    (五)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搜查他人的身体、物品、住所或者场所;
    (六)敲诈勒索或者索取、收受贿赂;
    (七)殴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
    (八)违法实施处罚或者收取费用;
    (九)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请客送礼;
    (十)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或者受雇于任何个人或者组织;
    (十一)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
    (十二)其他违法乱纪的行为。
  • 罚款的缴纳方式如下:
    1、当事人前往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2、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如果是依法给予20元以下罚款的或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3、在交通不便的地区,行政机关和执法人员依法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如果难以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可提出由行政机关和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
    行政罚款不交怎么处理
    1、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2、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3、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八条
    依照本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依法给予一百元以下罚款的;
    (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第六十九条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照本法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