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不维修房子渗水问题的,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对于物业企业的较大问题,业主可以向当地房管局的
物业管理科进行投诉,该科主要负责受理业主委员会或开发商的投诉。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
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
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