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请问如果被别人打伤了怎么处理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8-05 12:56: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被别人打伤了应该怎么办
    1、被别人打伤了的处理如下:
    (1)及时向警方报案处理,如果伤情鉴定为轻伤害以上,包括轻伤,打人者已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
    (2)公安机关立案后,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人身损害赔偿,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3)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二、做伤情鉴定流程是什么
    做伤情鉴定流程如下:
    1、委托。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
    2、受理。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决定。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在收领委托材料之日起7日内对是否受理作出决定。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退回鉴定材料并向委托人说明明理由。对于函件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收到函件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
    3、初次鉴定。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后,由司法鉴定机构指定的司法鉴定人、或者由委托人申请并经司法鉴定机构同意的司法鉴定人完成委托事项;
    4、复核鉴定。对鉴定结论有异议需进行复核鉴定的,其他资质较高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复核鉴定。复核鉴定除需提交鉴定材料外,还应提交原司法鉴定文书;
    5、司法鉴定文书的出具。司法鉴定机构在法定或者约定的鉴定期限内完成司法鉴定后,应当按时出具司法鉴定文书。司法鉴定文书正本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交委托人,两份由司法鉴定机构存档。
  • 被打伤可以先报警处理,对殴打的人进行拘留、罚款处理,同时还可以提起人身侵权损害赔偿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人申侵权损害赔偿。若构成刑事案件,可以由人民法院按故意伤人罪定罪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被人打了应当及时报警。经鉴定构成轻伤以上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害人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主张民事赔偿。如果不构成刑事案件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