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职后如何提取公积金?

社会保险
2023-08-05 13:0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离职了如何提取公积金
    1、离积后提取公积金流程如下:
    (1)提出申请。职工凭借提取证明材料,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单位在核实后,向职工开具加盖公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办理提取审批。职工持填写好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和本人住房公积金卡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到相关机构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审批;
    (3)等待通知。提取审批办理好后,一般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相关机构会给出是否准许提取公积金的通知;
    (4)办理提取手续。通过审核后,职工可携带相关资料到银行办理提取手续,直接提取住房公积金。
    2、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二、离职提取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
    离职提取公积金需要材料如下:
    1、经单位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2、《提取记录单》;
    3、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证明;
    5、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6、出境定居的,提供户口注销证明;
    7、离休、退休的,提供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相关证明;
    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
  • 离职后公积金提取方式:
    1、离职职工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或居住证及失业证明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申请;
    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作出准予提取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 离职后提取公积金需要的手续是:
    1、本人到原单位或者企业办理《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2、原单位或公司开具一份又原单位或企业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单位证明》;
    3、携带上述两份材料,并携带好自己的身份证去公积金行;
    4、使用公积金的银行卡,在银行柜台办理提取公积金手续;
    5、等待公积金到账。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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