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内容

行政处罚
2023-08-05 14:12: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具体解释如下:
    1、警告,警告是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以书面方式作出的谴责和告诫。
    2、罚款,罚款是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限令在一定期限内,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人民币现款的治安管理处罚方法。
    3、拘留,拘留即治安拘留、行政拘留,是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强制关押在专门处所,在一定时间内剥夺其人身自由以示惩戒的一种行政处罚方法。
    4、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是公安机关吊销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已经取得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发放的从事某项与治安管理有关的行政许可事项的许可证,从而终止其经营活动的一种处罚。
  •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处罚机关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派出所等机关。法律规定,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的治安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治安管理工作。
    治安案件的管辖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的治安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治安管理工作。治安案件的管辖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第九十一条
    治安管理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其中警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

    第一百一十二条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应当依法、公正、严格、高效办理治安案件,文明执法,不得徇私舞弊。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是关于办理治安案件所查获的违禁品以及直接用于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本人所有的工具应当予以收缴的规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规定,办理治安案件所查获的毒品、淫秽物品等违禁品,赌具、赌资,吸食、注射毒品的用具以及直接用于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本人所有的工具,应当收缴,按照规定处理。
    违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财物,追缴退还被侵害人;没有被侵害人的,登记造册,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办理治安案件所查获的毒品、淫秽物品等违禁品,赌具、赌资,吸食、注射毒品的用具以及直接用于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本人所有的工具,应当收缴,按照规定处理。
    违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财物,追缴退还被侵害人;没有被侵害人的,登记造册,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