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单位不予开放,怎么办?

2023-08-05 14:50: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单位不给开可以向劳动管理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单位不给开劳动者可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整改,要求其依法及时出具证明,因单位不出具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可起诉至法院,要求单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单位不给开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此时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管理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