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不是因为家暴离婚,但是男方曾经有过家暴行为,还报警了,都有出警记录,在离婚纠纷中可以要求赔偿吗

离婚赔偿
2023-08-05 15:56: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当事人长期被家暴的,离婚可以申请赔偿。在婚姻存续期间,只要一方对另一方实施了家庭暴力的,就是成立婚姻中的过错行为,无过错方可以基于其家庭暴力行为要求过错方给予自己离婚损害赔偿,法院也会在分割财产时照顾无过错方让其多分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八十七条
    承担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
    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家暴离婚后,被家暴方可以请求赔偿。法律规定,一方在婚内存在过错的法定情形就包括对家庭成员实施家庭暴力,因一方实施家暴造成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基于对方的过错行为请求过错方给予自己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和物质损害赔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八十七条
    承担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
    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夫妻之间因为家暴申请赔偿的方式是在提起离婚时诉讼时同时提起,也可以在解除婚姻关系后提起。法律规定的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的情况:一方有重婚行为;一方与他人同居行为;一方实施家庭暴力行为;一方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行为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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