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外面做暑假工作。因为一些事情,我今天直接离开了。后来我给老板发了一条信息,说我不做,叫他给我工资。他说上个月可以给我,但这个月10天不能给我

讨薪
2023-08-05 16:18: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向有关部门举报。暑假工不给工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要求发还工资,并给予相应赔偿。如果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到劳动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没有劳动合同的,当是雇佣关系的,可以先委托律师事务所发律师涵催收,不行的话,可以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 暑假工不给工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要求发还工资,并给予相应赔偿。法律依据:《劳动监察保障条例》 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多个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条 非全日制用工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第七十一条 非全日制用工的一方可以随时通知另一方终止用工。终止聘用的,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七十二条 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工资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报酬结算支付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 暑假工干几天不发工资,可以先去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解决工资拖欠问题。不行的话,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申请当地调解机构调解;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申请劳动仲裁机构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满意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非全日制用工可以签订口头的劳动合同,但是劳动者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保留工资报酬有关的证据,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以短信的方式确定劳动报酬。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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