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起诉对方公司欠款,法院冻结公司账户,时间到了还没有继续保全,被执行账户进钱可以转出吗?

公司债务
2023-08-05 16:24: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诉讼中,原告为了防止被告转移财产避免胜诉却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会在诉讼前或提起诉讼时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并提供担保财产。人民法院可以作出裁定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对财产予以保全。
    如果公司作为被告,其账户就有可能因保全而被冻结。此时,公司想要对账户予以解冻,可以向法院提供与诉讼标的额等价的担保财产,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如果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公司又没有足够的财产可供执行,那么公司账号会被法院冻结,公司也会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直到公司债务全部清偿。
  • 个人欠款会冻结其本人公司的账户。本人在公司中所拥有的股权等也是个人的财产,如果个人欠债不还被起诉、被申请强制执行的,其在公司中的财产会被依法冻结。
    个人欠款无力偿还该怎么办,需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1、对于暂时无力偿还的,可协商延期或者分期偿还;
    2、有能力却不偿还,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如果借款人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了,这就要经过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十三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起诉公司48小时内裁定冻结对方账户。原告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法院有权利对银行账户采取保全措施,冻结银行账户。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七条 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人民法院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已经被执行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