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借条是公平的,到期借款人不还贷可以向法院申请抓人吗?

债务追讨
2023-08-05 17:32: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在对方借钱不还的情况下,出借人到法院起诉的一般是属于民事案件,由于不会涉及刑事犯罪,因此也就谈不上坐牢。除非经法院判决生效且执行,有能力支付拒不支付,才可能构成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此时借钱人才有可能坐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借条起诉,对方一般不能坐牢。借款到期不还款,属于民事纠纷,并不能要求对方承担刑事责任。起诉胜诉后对方不付款,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法律依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 1、如果只是在民间借贷中欠钱不还,对方起诉你,不会产生刑罚的。
    2、在对方借钱不还的情况下,出借人到法院起诉的一般是属于民事案件,由于不会涉及刑事犯罪,因此也就谈不上坐牢。除非经法院判决生效且执行,有能力支付拒不支付,才可能构成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此时借钱人才有可能坐牢。
    3、但要是债务人是恶意诈骗,借钱不还最多每年被司法拘留十五天。当然如果是恶意借了很多钱逃走就可能被控诈骗罪之类,那就不是拘留十五天这么简单了,可能就要坐几年甚至十几年牢了。因此借钱不还起诉对方的,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定其是否会坐牢或受处罚。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坐牢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