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我已经签定为九级工伤。能得到多少赔偿?本人57岁

工伤索赔
2023-08-05 17:4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九级工伤是按下列标准来赔偿的:
    1、本人九个月的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获得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符合规定的医药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4、停工留薪期间的待遇由用人单位正常发放。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法律规定九级工伤的赔偿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医疗费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伙食补助费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交通、食宿费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医疗期工资待遇不变;生活护理费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九级工伤赔偿标准如下: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