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男人谈恋爱,给女人买房付首付,贷款和房产的名字都是女人一个人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8-06 00:54: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双方恋爱时一方以另一方名义买房的房产归属是:一般归产权登记人所有;买房时双方共同出资,有协议的可以按照协议进行分割处理,没有协议的双方可以按照各自出资比例共同享有房屋所有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法律分析:恋爱期间购房,房产如果是一方出资,并且产权登记在其中一人名下,该房产的所有权属于登记人。如果登记在双方名下,视为共有关系,如果能够明确出资额的,在分割时,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划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零八条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 法律分析:恋爱期间购买的房屋,一般来说登记在谁名下,就归谁所有。如果是两个人合买即登记在两人名下,如未取得产权证,则看购房合同上是否有两人名字,则按照共有财产进行分割。
    如果房子登记在男方名下,但女方也出钱了,那么分手时,房子归男方所有,但男方应当返还女方钱财。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