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家住在一楼,几天前厨房屋顶漏水,和二楼协商,二楼拆除厨房天花板测试,但我不同意。并提出如果测试不是他的问题,让我支付测试费用。我该怎么办?

业主维权
2023-08-06 01:24: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可以以起诉书书面起诉,也可以直接到法院口头起诉。如果胜诉,对方不执行,可以请求法院强制执行。如果是因楼上漏水选择诉讼解决的,主要准备两方面的证据材料:
    1、因漏水遭受的影响或损失的证据。例如漏水现场的照片、维修单位或物业出具的书面证明、证人证言以及维修费发票等。
    2、提供楼上漏水的证据。例如维修单位或物业出具的书面证明等。如果楼上否认证据的,可申请进行房屋质量检验,以确定漏水原因及责任。一个官司的胜败与否,证据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九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 可以以起诉书书面起诉,也可以直接到法院口头起诉。如果胜诉,对方不执行,可以请求法院强制执行。如果是因楼上漏水选择诉讼解决的,主要准备两方面的证据材料:
    1、因漏水遭受的影响或损失的证据。例如漏水现场的照片、维修单位或物业出具的书面证明、证人证言以及维修费发票等。
    2、提供楼上漏水的证据。例如维修单位或物业出具的书面证明等。如果楼上否认证据的,可申请进行房屋质量检验,以确定漏水原因及责任。一个官司的胜败与否,证据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九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 楼上漏水业主和租客均不配合解决的可以请求物业和社区进行交涉处理,不属于房屋质量问题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楼上户主赔付;属于房屋质量问题的可以要求开发商出具存在质量问题的证明,开发商不出具或不承认存在质量问题,应委托专业的鉴定机构做出鉴定确定责任主体。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
    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六条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六条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
    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六条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