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前未分财产的离婚后还能分配吗?

离婚财产分割
2023-08-06 05:54: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关于离婚后的财产分配,首先,应由二人对双方婚内的共同财产协商分配,协商是意思自治,只要双方达成协议即可,所以未必需要遵循一人一半的分割方式。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并请求法院一并就财产分配作出判决。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双方在婚姻内共同共有的财产,婚前财产和离婚后个人收入都是单独属于一方的,不可以分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离婚财产的分配按照不同的情况进行不同的分割。情况如下:如果男女双方在结婚后离婚前经过协商,签订了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的书面协议,双方的财产都是属于个人财产,没有公共财产可以进行分配。
    如果夫妻双方没有签订财产协议,那么夫妻公共财产的分配,可以先由双方进行协商,一般是按照均分的原则进行划分,如果没有协商一致,可以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婚前财产离婚后不会被分配。婚前财产归属为夫妻个人财产,法律规定,离婚后对其个人财产不予分割,另一方也无权要求分配;夫妻个人财产不因夫妻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男女双方约定婚前财产归共同所有的除外。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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