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自愿辞职,还能领取失业保险吗?

社会保险
2023-08-06 07:06: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如果是非因本人意愿而辞职,并且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本人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如果劳动者是自愿辞职的,则不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 劳动者自愿辞职的一般不能领取失业保险。失业保险金是社保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是国家给予失业人群的最根本的社会保障
    辞职一般属于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不能去申请领取。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 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三个具体条件: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4)根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
    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由此可知,如果已经办理失业保险满1年,同时也非本人主动辞职、离职的,则可以申请领取。如果是主动辞职的话,不满足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条件,不能领取失业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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