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一下。我来自农村。现在有人在我们地旁盖房子。这是违法的吗?如何处理

土地纠纷
2023-08-06 07:42: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未经批准在农田里建房子是违法的,可以向乡镇、县土地管理部门(国土资源局)举报。农村土地承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保护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四条 若违反本条法律规定,占用耕地进行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进行建房、挖砂、挖矿、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了种植条件的,或者因为开发土地资源而造成土地荒漠化和土地盐渍化问题的,由各个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治理,可以并处一定的罚款。
    严重的、构成犯罪的,依法会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七十五条 若违反本条法律规定,并且拒绝拒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的,由各个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和治理。
    在规定期限内不改正的,责令缴纳相应复垦费,专项用于土地复垦,可以处罚相应金额。
  • 拥有建房许可证的农村房子,只要没有在农用地上建造,同时也没有在农用地上建造的,不算违章建筑。违法建筑表现形式及其性质:
    1、在农用地上建造的建筑物。顾名思义,所谓“农用地”就是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在未办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前,擅自在农用地上建造房屋的,明确为相关法律所禁止,属于违法建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 如果对方建房用地经过了合法审批,那找村里或当地人民政府调解;如果没经过审批,那就是违建,可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投诉。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