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是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在中国,公民在民事法律地位上与自然人同义。个人权利分为个人权利和身份权利.
人格权也是一般人格权和具体人格权。
法人的人身权比自然人少。法人不能享有任何具有自然人属性的权利,如
生命权和
身体权。法人没有生命和身体,所以没有这些权利。与自然人属性无关的法人可以享有
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