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房选房后,如果产证没有下来,可以加女儿的名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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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动产登记条例》,房屋加名属于变更登记,应当去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办理,同时带上以上相关证件: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
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
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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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房产证没办下来不能加子女的名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登记条例》 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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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没办下来不能加子女的名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登记条例》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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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