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用别人的手机强行检查她的记录是否侵犯了隐私权

个人隐私
2023-08-06 09:08: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查别人的通话记录就是侵犯隐私,但是随着现在科技的发展,原来的司法手段有些变的力不从心,更加要注重技术,所以查通话记录就成了一个取证的办法之一,由司法机关来查是不构成犯罪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条 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措施种类、适用对象和期限执行。
    侦查人员对采取技术侦查措施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 法律分析:未经他人许可私自查询对方手机通话记录并不可取,这属于侵犯他人隐私的行为。即便因为特殊情况相关机构需要调用他人手机通话记录,也需要按照相关流程逐步进行申请才可从运营商处查看。
    对于普通人来说,想要调取他人的通话记录并无可能,运营商并不会受理此项私人业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条 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措施种类、适用对象和期限执行。
    侦查人员对采取技术侦查措施过程中知悉的国家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应当保密;对采取技术侦查措施获取的与案件无关的材料,必须及时销毁。采取技术侦查措施获取的材料,只能用于对犯罪的侦查、起诉和审判,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公安机关依法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并对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 查别人的通话记录就是侵犯隐私,但是随着现在科技的发展,原来的司法手段有些变的力不从心,更加要注重技术,所以查通话记录就成了一个取证的办法之一,由司法机关来查是不构成犯罪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条 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措施种类、适用对象和期限执行。
    侦查人员对采取技术侦查措施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