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咨询下,我目前在哺乳期,公司现在业绩不好准备裁员,刚领导找我去谈了,我是被裁的一员,我想问下我是否有权去要求公司赔偿?我在公司已经四年了,该怎么要求赔偿?

2019-06-02 12:23: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工伤认定科,用人单位30日内不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职工可以自行申请,最高期限为1年之内)
    2、申请劳动能力和停工留薪期鉴定(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3、申请赔偿数额仲裁(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仲裁委)
    4、用人单位未按仲裁决定支付费用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工伤保险待遇包括:
    1.医药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未办理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治疗期间、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需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不需要护理的不再支付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按当地标准发放,各地略有不同;
    5.工伤赔偿:(前提是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有伤残等级的)
  • 对哺乳期员工单位是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的,如果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 若调岗属于对劳动合同的变更,需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变更协议。
    所以,公司不能随便调岗。即便是调岗,那也是您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能不能胜任时才可以解除合同,此时,也需要向您支付经济补偿金。
  • 用人单位通知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除按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外,还应当给予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六个月工资收入的医疗补助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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