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后的房产证明个人所有,是否可以自行出售房屋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8-06 09:58: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以产权人为准
  • 夫妻离婚后,约定房产归一方的,可以要求对方配合办理过户手续,登记在自己名下以后,有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不动产登记证书,自己就可以出售了。
  • 如果是婚前个人所有的房产,是可以一个人单独卖的。如果是婚后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出卖的话必须双方同意,一个人不可以买卖。如果是一方婚前所有的房产的话,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这套房子也不会是夫妻的共同财产,也是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这一方就可以单独处理这套房子的所有权,并不需要告知对方。
    如果这是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花钱购买的房子,即使房产证只写了一个人的名字,这套房子也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夫妻双方中的一人是不可以单独处理这套房子,需要经过配偶的同意,才可以处理这套房子。
    如果一方单独处理了这套房子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会支持另一方的请求。但是这时候如果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话,如果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人民法院一般不会支持该主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
    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