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后,女人没有孩子,女人再婚有孩子,还需要抚养费吗?

子女抚养
2023-08-06 10:21: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孩子的抚养权和抚养费有关系。即没有抚养权的一方需要向抚养孩子的一方支付相应的抚养费。抚养的一方使用抚养费必须是以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为原则。法律规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按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没有固定收入的,抚养权的标准参考行业的平均水平。
    有特殊情况的,抚养权可以适当提高或降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离婚时一方要付子女抚养费。父母双方对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抚养义务,该义务不因婚姻关系的解除而消除。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我国没有交还抚养权的相关规定,只规定了离婚后变更抚养权的情形,可以变更的情形具体如下:
    1、女方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2、女方严重虐待子女或不尽抚养义务;
    3、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父亲生活,且父亲又有抚养能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六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六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