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母离婚,母亲死亡,母亲的遗产应该如何分配?

遗产继承
2023-08-06 10:31: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父母的遗产一般分配如下:对于遗产,首先要区分是父母婚前还是婚后,没有约定,各方婚前财产属于各自所有,由各自子女继承,如一方子女赡养老人的,可以依法分配部分财产,对于父母婚后的财产,首先要在父母之间划分,划分后划分给死者的财产由死者的父亲或母亲和死者的子女继承。还要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法律分析:父母遗产子女分配分两种情形:第一种情况:如果有生效遗嘱,则子女依照遗嘱进行分配。第二种情况:如果没有遗嘱或遗嘱无效,则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进行分配。分配遗产时同一顺位的继承人一般应当均等。但还有几种情形需要考虑:
    1、生活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应当予以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
    3、有扶养能力和条件的,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4、继承人协商同意不均分的。
    5、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配给他们适当的遗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父母遗产子女分配分两种情形:第一种情况:如果有生效遗嘱,则子女依照遗嘱进行分配。第二种情况:如果没有遗嘱或遗嘱无效,则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进行分配。分配遗产时同一顺位的继承人一般应当均等。但还有几种情形需要考虑:
    1、生活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应当予以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
    3、有扶养能力和条件的,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4、继承人协商同意不均分的。
    5、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配给他们适当的遗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