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被人砍伤,构成轻伤,嫌疑人在逃,我不知道他叫什么,也不知道他的样子,警察有保密,只是说抓住人会通知我,我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抓住人,我该怎么办? 我是否有权知道伤害我的人姓名?

刑事辩护
2019-06-02 12:36:42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构成轻伤的,应该赔付: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 被人砍伤后,受害人可以提起民事或者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加害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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