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什么情况下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招标投标
2023-08-06 11:08: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的情况有:
    1、投标人在投标函格式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的;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签订合同或者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投标人采用不正当的手段骗取中标的。法律依据:《招标投标法》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用前两款规定。
  • 投标保证金不退可以通过法院诉讼解决。投标保证金是指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出具的,以一定金额表示的投标责任担保。其实质是为了避免因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随意撤回、撤销投标或中标后不能提交履约保证金和签署合同等行为而给招标人造成损失。
    投标保证金除现金外,可以是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者现金支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一条
    招标人终止招标的,应当及时发布公告,或者以书面形式通知被邀请的或者已经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已经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或者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当及时退还所收取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费用,以及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 不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况: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
    (1)根据投标人按规定签订合同或按规定接受对错误的修正;
    (2)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未提交履约保证金。
    3、投标人采用不正当的手段骗取中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境内投标单位,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招标人不得挪用投标保证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